>>“融侨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融侨会”实行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申请成为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
·填写真实、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是融侨集团所开发物业的业主、业主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关心,支持融侨品牌的社会各界高尚人 士;
·申请人不是融侨集团的业主,“融侨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为正式会员
·同意并遵守本章程
>>申请人经本会审核批准后方成为会员,入会日期以“融侨会会员确认函”为准,会员无须缴
纳会费。
>>融侨会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
>>融侨会的会员对本会的财产无所有权、追索权或任何其他财产权利
>>终止会籍
·会员要求退会,向本会递交退会通知书并退还会员证,即可取消会籍。
·本会对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将予以解除会籍并追回其会员证。
>>终止运作
·本会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本会的运作,本会终止后,会员的会籍相应取消,会员的一切权益优惠即
告终止。会员不得向本会或融侨公司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及要求。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可以提前收到融侨集团最新推出的楼盘资料
·可以参加本会的会员积分活动,并有机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惊喜和丰盛的奖励
·可以有机会受邀参加本会各类会员活动
·可以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有建议权
·可以免费得到由融侨会编印《融侨家园》通讯
·可以免费得到置业安居的咨询服务
·可以享受本会精选合作商家所提供的购物折扣和优质服务
·享受本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会员有以下义务:
·会员应积极维护融侨集团及本会的社会声誉,在会期间不应有不利融侨集团及本会社会声誉的行为
·会员应严格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在合作商家消费时,应出示
会员卡,否则本会及合作商家有权拒绝提供优惠服务。
·如因个人资料变动,应及时通知融侨会,以便确保能正常行使融侨会赋予您的权益。
一旦在加入融侨会的申请上签字,并被纳成为本会的会员,即被视为会员同意本章程,并受会员守则的约束。
>>会员卡
·融侨会对本会正式会员发给会员卡:“融侨会VIP卡”
·会员卡是享受融侨会各项权利的凭证
·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在加盟商及本会下属和相关场所消费时,应当出示会员卡
·会员卡仅供会员个人使用,不得转让
·倘若会员卡遗失,请尽快通知本会挂失,本会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融侨会在接到遗失通知并核实后应当尽快补发会员卡,补发新卡的工本费用由遗失该卡的会员承担
>>附则
a.理事会通过的服务细则等管理制度也是本章程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b.本章程由融侨会负责解释
c.本章程于2002年4月13日由融侨会通过,于2006年8月1日修改,自修正之日起执行。
d.本会无须为任何因会员之会籍或与会籍关联而直接、间接导致或引起的任何性质之损失、索价、费用、收费或支出,向任何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责任或法律责任。
e.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本会的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在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终止。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亦不能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提出任何性质或任何情况下引致的索偿或要求。
本章程解释权归福建融侨集团,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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